用户隐私和服务条款


最近更新时间:2021 年 12 月 07 日一. 注册协议条款的确认和接受

  1. 长江北斗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定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和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

  2. 为获得网络服务,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 包括免除或者限制长江北斗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条款。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

    《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


  3. 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的, 申请人应当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并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 否则视为不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申请人应当终止并退出申请。

  4. 本《协议》可由长江北斗随时更新, 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 恕不再另行通知, 用户可在本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本网站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 请立即停止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 继续使用的用户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二. 服务内容


  1. 长江北斗提供设备型号信息、设备使用教程影像信息、海图信息、岸基 AIS 船舶位置信息、卫星 AIS 船舶位置信息、船舶历史轨迹查询、实时台风预报信息、海洋气象预报信息、船舶管理、关注船舶管理、关注区域管理等。

  2. 长江北斗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长江北斗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保留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3. 用户理解,长江北斗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

(如电脑、调制解调器、移动电话及其他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等)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 使用规则


  1. 长江北斗可向法人用户及个人用户提供服务。


  2. 长江北斗并不保证所有用户提交申请后都能获得通过审核,长江北斗有权不做任何解释而拒绝为某些用户提供服务。

  3. 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 用户在使用长江北斗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 不得利用长江北斗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不得利用长江北斗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港口、船舶的安全及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 不得利用长江北斗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长江北斗的行为;


(7)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告知长江北斗;


(8) 不得利用长江北斗网络服务以任何形式侵害任何人之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或其他专属权利。

四. 版权声明


  1. 长江北斗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

    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 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 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以上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保存。长江北斗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 以任何形式, 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2. 用户只有在获得长江北斗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五. 隐私保护


  1. 保护用户隐私是长江北斗的一项基本政策, 本网站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网站内的非公开内容, 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书面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本网站的合法权益;


  2. 长江北斗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长江北斗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长江北斗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长江北斗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4. 长江北斗之隐私政策的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长江北斗。六. 免责声明

  1. 关于网站


    1. 由于用户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用户资料泄露,长江北斗不负任何责任;

    2. 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长江北斗披露用户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用户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长江北斗均得免责;

    3.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长江北斗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这些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长江北斗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关于网站运行


    1. 长江北斗若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公司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长江北斗不负任何责任;

    2.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用户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长江北斗均得免责。

  3. 关于法律责任


    1. 长江北斗用户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长江北斗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凡以任何方式登录长江北斗或直接、间接使用长江北斗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长江北斗声明的约束;

    3. 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 关于船舶信息及数字海图服务

    (1) 长江北斗提供的所有数据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或责任性,长江北斗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作出任何保证,仅供参考用途。

  5. 关于卫星通信


(1) 用户理解,任何卫星通信都存在数据延时与数据丢失的情况,长江北斗及第三方的卫星运营商均不能对卫星通信的成功率做出绝对保证。经验表明,通常船舶位置报的成功回传率在 95%以上。

七.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长江北斗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长江北斗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长江北斗提供的免费服务,长江北斗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长江北斗不承担任何责任。

  4. 长江北斗用户未能及时付费,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终止,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长江北斗不承担任何责任。

  5.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长江北斗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长江北斗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八. 违约赔偿


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长江北斗、长江北斗合作伙伴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长江北斗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

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九. 法律管辖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 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十. 通知和送达


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页面公告、电子邮件、短消息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十一. 其他规定


  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十二. 本服务条款规范用户使用本服务, 将取代用户先前与本网站签署的任何协议。